关于出台《通知》的背景,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9年5月2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农业保险一定要搞好,财政要支持农民参加保险,并在2020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要求扩大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范围。李克强总理在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扩大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2021年6月18日,国务院第1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财政部关于在13个粮食主产省份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汇报。
二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实际。自2007年中央财政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以来,我国农业保险不断扩面、增品、提标,覆盖三大粮食作物、天然橡胶、油料作物等16个大宗农产品及60余个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初步形成了符合国情的农业保险“四梁八柱”,构建了“中央保大宗,地方保特色”的补贴体系,迎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2020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815亿元,成为全球农业保险保费规模最大的国家,财政支持是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是回应社会关切,满足广大农户需求。随着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的快速发展,农户风险保障需求日益增长,但保障水平仍以直接物化成本为主,约为生产总成本的40%,难以满足农户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2018年开始,我们在内蒙古、辽宁、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共6个粮食主产省份的24个产粮大县开展了为期3年的试点工作,受到了广大农户、地方政府的欢迎,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要求政策扩面的呼声很高。为回应社会关切,财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发展农业保险牵头主责,在征求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等单位和13个粮食主产省份及部分保险公司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在13个粮食主产省份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扩面提标政策。
(来源: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