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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10
        2020年12月26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管理,优化农业保险市场布局,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要全面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二是要加强对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是要推动提升承保机构服务能力 。承保机构遴选突出以服务能力、合规经营能力、风险管控能力为基本导向和前提,坚持规范有序、适度竞争。
 
        《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要注重加强承保机构资质管理,从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的保险机构中遴选承保机构:一是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二是具有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三是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四是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双方可协商对有关条款进行调整;五是对于《通知》印发后开业的承保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六是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来源:财政部官网)